2008年12月1 日,黑龙江伊春市金山屯区金山派出所,杨会秋副所长带着一帮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培训、包永胜、栗丛富家中抄家,绑架其三人。并对他们进行了刑讯逼供,手段残忍血腥之极,其中张培训曾被打昏死二次。

他们在金山屯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余天后,转到伊春市西林区看守所继续迫害关押。他们的家属知道自己的亲人被惨无人道的迫害却无处说理,于是聘请了北京的六位正义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

包永胜的妻子邓凤香告诉记者,她是一个瘫痪的病人,丈夫包永胜修炼法轮功后一心作好人使她也受益。但是,地方当局却在没有任何罪证的情况之下判了包永胜11年刑期。

邓凤香:「他们打人了,给我丈夫打够呛。公诉人申向福甚么也没有说,他也说不出来啥,因为他从来没有按法律辩护。他们偷偷的上吉林,没通知家属,第二天告诉我们说包永胜判11年。」

代理辩护的北京维权律师李和平表示,他对判决结果感到非常震惊,因为包永胜的证据是最不充分的。

北京维权律师李和平:「根本没有犯罪证据,完全就是胡来,完完全全就是践踏法律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就是不要证据的违法的判决,这个判决是绝对的不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