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6日下午五点三十分,美国国会众议员在国会大厦投票,通过了第605号决议案。美国议员在议案中,对过去十年来,仅仅因为个人信仰而遭受中共持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表示同情,并要求中国政府立即终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胁迫、监禁、酷刑折磨等种种残酷迫害,立即废除江泽民为「消灭」法轮功而下令成立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立即释放那些仅仅因为他们的信仰而被关押在监狱、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决议案最终以412票赞成、1票反对获得通过。

中国维权律师认为这是美国在履行国际义务,是对世界人权的问题表达一种关心和声援,并希望当局摒弃敌意,将其视为反思的机会。他们还认为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 和迫害是用潜规则取代法律,导致司法公信力的急度下降。他们呼吁中国政府必须面对现实,除了大陆之外,法轮功都是合法的,并且受到当地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