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轮功学员最近在辽宁大连交通广播电台,成功插播了法轮功真相节目,令中共当局十分恐慌。2002年,长春也发生一起插播法轮功真相事件。法轮功学员为什么采用「媒体插播」这个方式?他们想说明什么?本台记者采访了几位当时的知情者,让我们来一起回顾长春电视插播这起事件。

2002年3月5号晚8点左右,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网八个频道播出了《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真相电视片,播放了四、五十分,当电视画面出现大法真相时,所有的人都震惊了,那一刻上百万长春民众知道了自焚真相,了解了法轮功洪传世界的情况。

当天夜里,中共的疯狂抓捕也立刻开始了。他们调集了大量军队、警察,挨家挨户的对长春及周边地区的法轮功学员搜查盘问。在随后长达近一年的抓捕中,仅长春一地,大约有5000名法轮功学员被抓。直接参与插播的刘成军、梁振兴、雷明等一批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酷刑折磨致死。

那么,付出沉重代价的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要做电视插播法轮功真相这件事情的呢?

……

美国非政府组织法轮功人权的发言人陈师众博士认为,法轮功学员采用公共媒体上插播真相节目,是还公共设施于人民的善举,是真正的在维护人间的正义、法律的尊严,而中共所做的才是违法的。

陈师众:“如果将这些设施用来告诉老百姓,比如说三聚氰胺毒奶的真相、地震预报的真相、萨斯真相,包括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这样的举动它才是还这些财产设施于社会、于公共,使它们成为真正的公共设施、公共财产,造福于社会。”

陈师众表示,中共的统治背离普世的价值,连《宪法》规定的公民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都不遵守。他指出,法轮功学员不仅行使着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而且通过上访、插播这样的行动在中国示范着公民应如何维护法律的尊严。